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局,厅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水利系统广大科技工作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治水,开拓创新,围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一个中心两个保障”的目标要求和“六水六千一配置”水利发展思路,面向水利建设主战场,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转化工作,以科技进步推动水利现代化,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水利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工作,决定表彰一批全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水利系统在水利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水利科技管理等方面为促进水利科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表彰类型和名额
1、全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15个。
2、全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个人:35名。
三、评选条件
(一)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省、部各项水利方针政策及水利厅党组治水新思路,政治坚定、思想开拓、团结向上。
2、领导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国家、省、部科技工作方针和水利厅部署的科技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3、认真组织研究和解决当前水利科研攻关,在加强和改进水利科技工作方面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明确的举措并取得显著成绩。
4、在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水利科技管理中为促进水利科技进步与创新做出突出贡献。
(二)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部各项水利方针政策及水利厅党组治水新思路,政治坚定,作风顽强,诚信科研,素质优良。
2、热爱水利科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意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能在本单位起模范带头作用。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求实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4、具有较强价值或社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有重大技术创新或解决了复杂技术难题。
5、在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水利科技管理中为促进水利科技进步和创新做出突出贡献。
四、申报要求
(一)先进集体申报:由各设区市水利局(含局属单位、县水利局)申报先进集体,原则上不超过2个;厅属有关单位自行申报。
(二)先进个人申报:由设区市水利局(含局属单位、县水利局)、厅属单位推荐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名。
(三)凡符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单位、个人,分别填写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事迹具体。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并于2008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文档报厅科技与外经处。
五、表彰办法
(一)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由省水利厅授予“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由省水利厅授予“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2008年全省水利科技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厅科技与外经处;联系人:许瑞鹏、许诺;电话及传真:****-********;电子信箱:waterd@pub3.fz.fj.cn;通信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邮编:350001;各单位可通过福建省水利信息网下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1、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0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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