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河工程一期工程(河道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长安新河工程一期工程(河道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6月9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3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BWQD********
建设单位:东莞市源清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长安新河工程一期工程(河道部分)施工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投资金额:********0.00元
工程规模:项目新开挖河道长度约4.85千米,以沙涌为中心,东河段2.55千米、西河段2.30千米;河道底部宽度为45米、堤顶高程为3.7米,其防外洪及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防山洪标准为50年一遇,新建堤防级别为2级,堤防建筑物级别为2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挖长安新河以及建设新河两岸堤防(含堤顶路面)、水闸及景观绿化工程等。监理费的计费额暂定为24704.12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长安新河工程一期工程(河道部分)按招标图纸所含内容包括:开挖长安新河以及建设新河两岸堤防(含堤顶路面)、水闸及景观绿化等工程的施工期至保修期结束,涵盖监理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期和保修期的有关工作。
服务期限:东莞市长安新河工程一期工程(河道部分)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工的监理责任期暂定为36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各标段施工合同中的保修责任期为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工建筑不分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或者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工建筑不分等级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拟在本监理招标项目中任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①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签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水工建筑,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在资格有效期内;
②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
③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④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7月3日9时30分,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17年7月3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6月9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3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自行免费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7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固定投标员进场制度;
2、企业应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3、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4、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5、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6、对拟在本监理招标项目中任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①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签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水工建筑,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在资格有效期内;②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③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④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7、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及《关于调整我市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管理及招投标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东水务〔2016〕363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8、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文)、《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2款中的规定。
9、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接受①单项投标保证金:“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②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处于有效期内),③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10、收款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上传日期
东莞市长安新河河道部分初设文件图纸(供参考.rar2017-06-09 08:49:39.0
*******A2931E5A54D6EB1CB5">监理招标文件-长安新河工程一期工程(河道部分)(上网定版8475)*******.pdf2017-06-09 08:47:0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河道 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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