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炼铁厂烧结机台车备件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包钢炼铁厂烧结机台车备件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包钢炼铁厂烧结机台车备件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CGZ-1706-GD-B-23。 2.项目概况 包钢炼铁厂烧结机台车备件总包招标,承包期限1年,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 须提供2014年至今的台车备件制造或修复业绩合同;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6日(北京时间每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包钢环保楼301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首次购买文件的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电子版扫描件;其他证件只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4 150*****680********7-0004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5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等上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09房间。 电话:****-*******,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 姜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机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文件发售)****-******* 武先生(项目咨询)0472-2189629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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