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警用处突应急装备(项目编号:FZK2017-1-14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警用处突应急装备(项目编号:FZK2017-1-14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警用处突应急装备 (项目编号:FZK2017-1-144)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委托,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警用处突应急装备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警用处突应急装备 2.项目编号:FZK2017-1-14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盾牌72块、全自动腰叉72个、防毒面具200套、全自动脚叉72个、喊话器100个、警戒带100个、约束毯50件、约束带100套、水杯式防爆探照灯100个、灭火毯150个、空气呼吸机20套、移动式安检门4套、攻防一体催泪盾牌20套、防暴隔离墙16片(每组4片)、密录眼镜3副、防弹防刺服10套、防刺服150件、防弹头盔9顶、抓捕网(射网枪)3套、车底检查镜(电子)6套、便携式高清超薄x光机1套、排爆机械手臂1套、便携式遥控阻车路障3套、高倍电子稳像望远镜1台、双目手持夜视仪(双红外波段补光夜视仪)1套、破拆(窗)工具组4套、攀登伸缩梯4个、警用制式刀6把、便携式移动照明系统6套、手机信号干扰仪3台、防化服10套、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检测仪1台、全能型宽频带干扰仪1台。
三、项目预算 289.7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警用器材相关内容。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若投标供应商不是所投盾牌、全自动腰叉、防毒面具、全自动脚叉、喊话器、警戒带、约束毯、约束带、水杯式防爆探照灯、灭火毯、空气呼吸机、移动式安检门、攻防一体催泪盾牌、防暴隔离墙、密录眼镜、防弹防刺服、防刺服、防弹头盔、抓捕网(射网枪)、车底检查镜(电子)、便携式高清超薄x光机、排爆机械手臂、便携式遥控阻车路障、高倍电子稳像望远镜、双目手持夜视仪(双红外波段补光夜视仪)、破拆(窗)工具组、攀登伸缩梯、警用制式刀、便携式移动照明系统、手机信号干扰仪、防化服、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检测仪、全能型宽频带干扰仪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须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在有效期内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盾牌、全自动腰叉、防毒面具、全自动脚叉、喊话器、警戒带、约束毯、约束带、水杯式防爆探照灯、灭火毯、空气呼吸机、移动式安检门、防暴隔离墙、密录眼镜、防弹防刺服、防刺服、防弹头盔、抓捕网(射网枪)、车底检查镜(电子)、便携式遥控阻车路障、高倍电子稳像望远镜、双目手持夜视仪(双红外波段补光夜视仪)、破拆(窗)工具组、攀登伸缩梯、警用制式刀、便携式移动照明系统、手机信号干扰仪、防化服、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检测仪、全能型宽频带干扰仪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其中便携式高清超薄x光机、排爆机械手臂、攻防一体催泪盾牌须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盾牌、喊话器、警戒带、约束毯、约束带、抓捕网(射网枪)、密录眼镜、防弹防刺服、防刺服、便携式高清超薄x光机、便携式遥控阻车路障、高倍电子稳像望远镜、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检测仪、移动式安检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或中国兵器装备检测报告。攻防一体催泪盾牌: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攻防一体催泪盾牌的公安部检验报告或中国兵器装备检测报告,同时具有催泪罐的公安部检验报告或中国兵器装备检测报告。全自动腰叉、全自动脚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的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验报告。防毒面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或国家消防装备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水杯式防爆探照灯: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防化服: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灭火毯: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空气呼吸机: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符合CCCF-XFZB-01(A/O)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消防装备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防弹头盔: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附《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里的企业生产。车底检查镜(电子)、排爆机械手臂、双目手持夜视仪(双红外波段补光夜视仪):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兵器装备研究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验报告。破拆(窗)工具组、攀登伸缩梯: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警用制式刀: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便携式移动照明系统: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全能型宽频带干扰仪: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或公安部检验报告。报告名称及内容为:全能型宽频带干扰仪、便携式全频段频率干扰仪、警用便携式无线发射全频干扰仪或其他干扰仪。5.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6-09到 2017-06-1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3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同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30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6-3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第四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维伟、袁瀛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12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俊亮:***-********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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