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咸宁东外环加油站新建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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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咸宁东外环加油站新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有投标意向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二、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 。
建设规模:东外环加油站位于咸宁市东外环路,属于全资加油站。该站净用地面积为4202.50平方米(约6.3亩),加油站独立站房一座,一楼含便利店、办公室、卫生间配电间等,二楼活动室、办公室、休息室、备餐间等,型钢结构罩棚一座,投影面积为460平方米,站前设立柱式广告牌,设有4台加油机,4具30立方双层SF储油罐。
三、 招标范围
usmile形象墙及红色挑檐、加油站定制化配置、便利店按照新标准进行形象包装,外墙铝塑板;檐口悬挂中国石油标识。新做混凝土地坪,新建站房合计327.60平米,加油岛新做4座,新建非承重油罐区(4*30立方)及油气回收,热熔划线,站区电气线路改造,整站排水,给水管网,化粪池,隔油池,场地绿化,植物种植,围墙基础及铁艺围栏,输油管沟,油气回收管沟开挖回填,罩棚立柱4个,型钢网架制作安装460平米;整站场地填平碾压;新建综合器材箱。
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应当由施工单位办理的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配合建设单位的合作方完成各项报批及验收手续的办理;以上未涉及到内容,最终由东外环加油站施工图纸作为补充。图纸不详之处按照中石油加油站建设设计标准图册执行。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工。
四、 最高投标限价:
*******.11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2. 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014年5月至今有10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签字页);
4.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5. 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
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3)购买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本项目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www.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用户中心→报名投标(在招标公告里进行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并完善发票信息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国信创新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2)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完善企业信息中的银行账户并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同时请上传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否则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注册时填写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七、 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电子邮件至guoxinyewu10@163.com)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八、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29号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中国石油武汉大厦 2503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
*******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中国石油武汉大厦
联系人:陈经理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邮 编:100044
联系人:张鹏飞、杨雪光
电 话:
***-********-***电子邮件:guoxinyewu10@163.com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 5101 8260 0083 119
财务部电话:
***-********-***特别注意:
投标人采用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电汇投标保证金时,须在电汇单上注明“GXTC-
*******”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