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委托计划编号: NCW-07-0594、NCW-07-1182、NCW-07-1183

采购文件编号: NZC/A080081

采购机关: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张伦林 电话:0951-*******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夏银川进宁北街86号

联系人:张浩华云 静 电话:0951-******* Email:nx*******@163.com

标段

项目名称

规格及主要技术要求

1

数字法庭及安防设备(一)

本次共采购18套数字法庭设备,各院数字法庭建设模式相同,具体的数字法庭技术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安防设备技术要求:

1、IP网络数字监控与报警系统是法院安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院安全、智能化管理的体现,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审判办公效率,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系统设计为一个开放式、可集成的监控系统,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既可独立工作,又能与当地110报警中心联网,并以后可通过网络与我院监控系统实现信息交换、信息共享,以实现法院楼宇的安全、统一、高效、智能。

2、防盗报警系统通过报警输入端集成于IP网络数字监控系统,从而达到报警系统与网络数字监控系统的联动。只要有非正常信号产生,系统自动联动摄像机、监视器、等视频设备,自动录像现场图像以取证;同时主控室中的通讯报警主机,将报警信息通过电话线送到负责保卫的电话上。现场并发出报警声,提醒值班人员注意。

3、在室外院落、门厅、法庭、楼道、重点库房、重要出入口、停车场以及其他保安要求度高的地方安装带红外灯摄像机和红外探测器;室外安装主动红外对射探测器。各摄像机采集的图像信号通过IP网络传送至法院的值班室,采用监视器,控制键盘监控并追踪摄像,在发生事故后重放,搜索事故线索。通过技防、人防将大楼的安全保卫起来。

4、由于本次项目所要建设的项目地点是隆德和泾源,服务地点相对很远。为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对产品品质有严格要求,品牌上在三星、松下、H3C、现代、艾力德、安定宝、OPTEX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中选择。

配置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2

数字法庭及安防设备(二)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海原县人民法院、彭阳县人民法院、同心县人民法院各一套。各院数字法庭建设模式相同,具体的数字法庭技术要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一)庭审记录

1.画面拍摄

通过法庭内多个不同角度、不同用途的摄像机可得到多角度的清晰画面,该摄像系统需具有语音激励功能,可自动跟踪发言人,始终提供声像同步的发言画面。

2.声音记录

每个参与审理的人员和当事人均有自己的发言话筒,需对每个参与审理的人员和当事人的发言内容进行录音,必须保证发言内容完整记录。

3.庭审笔录

系统必须具有庭审笔录功能。书记员在进行庭审笔录时,可对笔录文字内容进行实时标记,在闭庭后可通过该标记自动定位并展现标记时刻的法庭声音实况,补录、校正笔录文字。

4.光盘刻录

系统必须具有庭审光盘刻录功能。闭庭后,可将庭审实况录像直接刻录成DVD格式的光盘。光盘刻录应随着庭审的开始、休庭、继续开庭、闭庭等庭审过程,进行刻录、暂停、续刻、结束、封盘,形成一张庭审刻录的完整光盘。

5.庭审音视频采集

书记员操作数字法庭应用系统进行开庭记录时,系统自动对庭审实况信息、证据信息和案件数据信息等庭审信息进行采集和存储。并根据信息的类别、使用频率、使用方式等进行存储和检索;系统应具有直接网络存储功能和网络失效备份存储功能;建立后台集中存储系统,可同时对多个法庭的庭审实况进行采集和后台存储。采集生成的庭审视频文件格式要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法院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规范的要求。

系统需要提供庭审录像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文件管理、配置管理等功能。

(二)证据展示

1.大屏幕显示

旁听席公众需能够通过法庭内的投影屏幕或等离子屏观看来自法庭内部各类信号源(包括DVD、计算机等)的证据等相关信息;

2.桌面显示

在法官、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座位上配置液晶显示器,能够在庭审过程中显示庭审图像,并能够由书记员控制显示内容。法官可通过液晶显示器观看与大屏幕显示系统同步的各类证据信息、当前庭审场景及动态,并可以查看当前书记员的庭审笔录记录情况。

3.证据展示控制

书记员及系统管理员可对法庭内的证据展示设备进行集中控制操作,对现场环境进行调节(同心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不配置此项功能)。

注:以上大屏幕显示设备和桌面显示设备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投标人需为此类设备预留音视频接口及控制接口。

(三)庭审控制与管理

1.庭审安排

应用系统可实现法庭预定、排期等功能,并可接收现有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提供的案件信息。

2.庭审阶段控制

数字法庭应用系统可自动生成庭审提纲,由书记员和审判长结合庭审提纲对开庭审理各个阶段进行控制与管理。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质证、休庭、案件合议、闭庭等阶段。

(四)信息应用

1.与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数据共享

实现数字法庭管理系统与宁夏自治区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之间的数据共享。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提供案件的基本信息供数字法庭管理系统调用。数字法庭管理系统提供庭审笔录、开庭实体信息,直接供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等应用系统调用。

2.视频直播点播

2.1 庭审实况可以通过庭审直播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进行网上直播,还可以通过法院专网进行异地远程直播。系统必须支持多个法庭图像同时向网络进行直播。

2.2 庭审结束即可随时进行视频点播。用户观看视频点播过程中可同时查看庭审笔录内容。视频点播应允许用户按案件号、法庭编号等方式显示庭审列表,方便用户快速定位到关注的案件庭审录像,应提供按多种关键字进行庭审录像的复合查询。对于不允许点播的案件,可通过设定,禁止对该案件进行点播。

2.3 视频直播点播系统需要与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自动挂接,在视频直播点播软件中直接查看案件详细信息,包括案由、案号、双方当事人信息、庭审笔录等

2.4 系统必须提供简单的视频编辑工具,方便案件审结后,对庭审视频进行简单的后期编辑、剪裁、加工、制作。

2.5 庭审录像点播服务除满足法院内部用户使用外,将来还要满足广域网用户的需求,为满足大并发量的需要,系统应能支持多台点播服务器的负载均衡。

(五)其他

投标人应考虑法庭内的设备摆放,并完成法庭内部以及法庭到后端机房的线缆铺设等建设内容。

3

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设备

在全区法院系统局域网建设项目中,已经为银川市中院及各县级法院配置了网络服务器、交换机、UPS电源、防病毒软件等设备,并进行了网络集成,部分安装了审判管理软件。现需要对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家中级法院配置相应的设备,构建局域网络系统,为下一步联通三级法院广域网络、完善各中院的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奠定基础。

配置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4

音频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中卫市城区法院音响系统配置

1

PHONIC调音台

1台

2

MAD音箱

2只

3

MAD音箱

2只

4

MAD专业功放

1台

5

MAD专业功放

1台

6

PHONIC均衡器

1台

7

PHONIC压限器

1台

8

BBS无线话筒

2套

9

YUEDEA会议话筒

2支

10

龙马硬盘点歌机

1台

11

PIONEER DVD

1台

12

专业机柜

1个

13

各种管材、线材及接插件

1批

盐池县法院法庭扩音系统配置(2套)

1

MAD调音台

1台

2

MAD音箱

2只

3

MAD专业功放

1台

4

PHONIC均衡器

1台

5

YUEDEA会议话筒

2支

6

PIONEER DVD

1台

7

专业机柜

1个

8

各种线材及接插件

1批

中宁县法院音源设备

1

BBS无线话筒

2套

5

LED显示屏

一、采购数量

1、φ75双基色半室外LED显示屏2块

2、φ75单色半室外LED显示屏1块

二、采购明细及预算金额:

1. 中卫城区法院1块

3180㎜(长)×1956㎜(高)=6.22㎡(双色)

2. 平罗县法院1块

3180㎜(长)×1650㎜(高)=5.25㎡(双色)

3. 平罗县法院1块

9300㎜(长)× 732㎜ (宽)=6.81㎡(单色)

三、技术参数:

规格:φ75 mm

像素点间距:4.75mm

像素点密度: 44300点/㎡

平均功率:≤500 W/㎡

亮 度:≥800CD/㎡,

发光器件:φ75 mm室内双色(单色)高亮度LED模块

显示颜色:双色(红﹑绿﹑橙),

单色(红)

亮度调整:应根据工作环境随机调整

显示模式:标准VGA模式

显示方式:与计算机同步显示

最佳视距:应在5—50米

通讯距离:无中继≥100米

传输速率: ≥25MBit/sec

输入格式:VGA、RGB、DVI等

刷新速率: ≥75Hz

单元板模块间隙:≤0.1mm

整屏平整度:≤5mm

工作电压:单相220V

显示屏框架:采用流线型铝合金

使用寿命:≥10万小时

6

法庭桌椅

兴庆区法院1套、大武口区法院1套、惠农区法院1套、平罗县法院1套、利通区法院1套、盐池县法院2套、青铜峡市法院1套、红寺堡法院1套、泾源县法院1套、彭阳县法院1套、海原县法院1套。共计12套。具体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一)、材质要求

1、饰面:采用进口美国一级黑胡桃木皮,厚度0.8 m m,优质聚脂漆“五底三面”。

2、基板:进口中密度板或吉林森工的“红宝石”、北京“森华”中密度纤维板,并经防虫、防腐处理;密度偏差为±5.0,含水率为5.0%-11.0%,吸水厚度膨胀率D≤8.0 Dmax≤9.6内结合强度Z≥0.35,耐沸水性能:质量增加5%,厚度增加5%,表面耐磨性≥350;耐干热性能:外观等级≤3级,其他等级≤2级;耐开裂性能:表面无变化,无细微开裂。耐污染性能:无污染和腐蚀痕迹;游离甲醛释放量优于国家E1级标准≦9mg/100L;

3、五金件:德国进口或“DTC”五金件(包括连接件、锁具、拉手、导轨或铰链);

4、油漆:采用国家名牌“华润”,台湾“大宝”专业木器系列涂料,符合环保要求,游离甲醛释放量优于国家E1级标准:每一百升小于或等于9毫克,漆膜硬度大于3H。漆膜理化性能:附着力1级,光泽1级;

5、实木:经过烘干、防虫、防腐的化学处理,做到强度高,钢性好,不开裂,不变形,比重合理,符合国家标准,木材含水率≤10%,适合西部干燥气候条件;

6、优质牛皮:颜色一致,弹性适中,光泽好,符合环保要求;

7、海绵:高密度高弹定型海绵,密度24-45kg/m3,回弹力47%, 防火符合国家标准;

8、底盘:韩国进口或台湾优质产品,脚轮承重250kg,滑动10万次以上:

9、气泵:德国进口升降可锁倾仰装置,反复升降、旋转各30万次,具有同步倾仰等功能;

10、麻绒:进口面料,布绒色泽亮丽、阻燃、防污、耐磨性强;

11、锁具:采用“BMB”等优质锁具,钥匙带有折弯功能。

12、生产过程中使用方可随时派人抽检各类材料及制造工艺流程,所有制成产品包装整齐,安装后严密牢固,保质期不少于5年。

(二)款式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庭专用桌椅式样>>的规定,各法院法庭桌椅的款式必须统一一致。为此,各投标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标准和图片式样制做,如达不到使用要求和不能满足使用效果,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数字法庭及安防设备

1法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 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投标货物的检测检验(含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需具有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

5投标人必须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证书(原件);

6数字法庭应用系统软件产品授权书证明(原件);

7数字法庭庭审控制系统设备厂商授权书(原件);

8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9投标人必须具有该项目核心产品(全网监控管理平台、摄像机)的授权证书原件(原件)。

10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的其他相关资格文件

第三标段:审判流程管理设备

1法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 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投标货物的检测检验(含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原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原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法院管理软件、交换机和服务器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

7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的其他相关资格文件

第四标段:音频设备

1法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 投标货物专项委托代理证明(原件)

4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投标货物的检测检验(含生产许可证)证书

5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的其他相关资格文件

第五标段:LED显示屏

1法人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

3 投标货物专项委托代理证明(原件)

4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投标货物的检测检验(含生产许可证)证书

5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的其他相关资格文件

第六标段:法庭家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办公家具的法人企业。

2、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投标货物的检测、检验(含生产许可证书)证书。

3、近三年来连续从事办公家具的生产制造和销售,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销售业绩(以西北地区客户使用评价记录和销售合同为依据)。

4、企业必须通过国家IS0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5、产品所用主要材料必须通过国家环境标志产品CCEL认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组织体系和及时的售后服务能力,确保24小时到达维修现场。

8、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的其他相关资格文件

注: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为原件的开标时须携带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地点: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工程采购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方式:领取或邮件

招标文件免费发放:免费发放,携带U盘(每份招标文件交纳1000元押金,缴纳押金正式报名后,如投标人放弃投标,需在开标前三日前告知我中心,否则视为无故弃标。无故弃标,押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 宁夏区招标局

开户行:建行银川市文化西街支行

账 号: ****************5417

外地供应商报名流程:标书押金汇至银行账户,将汇款底单传真至0951—*******,同时标注单位全称、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邮箱地址、所报项目,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一并传真。我中心收到传真视为正式报名,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技术答疑时间:2008年5月6日下午15:30

技术答疑地点: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宁夏银川进宁北街86号)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15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08年5月15日上午9:00

地点:宁夏银川投资大厦7楼1号开标厅(宁夏银川湖滨西街65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浩华 云 静 联系电话:0951-*******

Email :nx*******@163.com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2008 年 4 月 2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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