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滨等五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设备招标公告

洞滨等五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竹溪县洞滨等五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由十堰市水利局以十水文[2016]91号文件进行了审查批复,由省财政厅以鄂财建发[2016]163号下达了资金投资计划。项目法人(招标人)为竹溪县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进电气自动化工程进行公开政府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建设内容:本次增效扩容改造的五座水电站分别为岱王沟(一级)电站、岱王沟(二级)电站、洞宾电站、泗水电站、银龙泉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副厂房维修、站区绿化及改造、水工建筑物维修以及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供变电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内容。

  本工程建设目标:通过本次对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能够显著提升现有总装机及发电量,极大的开发利用现有水力资源,增加清洁可再生电能供应,有效减少煤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大大的提升了社会的生活品质和经济效益。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雨季)。

  2.3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岱王沟一级、岱王沟二级、洞滨、泗水、银龙泉电站机电设备改造工程(含水轮发电机组、法兰、阀门及手电执行器等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第二标段:岱王沟一级、岱王沟二级、洞滨、泗水、银龙泉电站电气自动化及输变电工程(含配电控制综合屏、供变电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第三标段:岱王沟一级、岱王沟二级、洞滨、泗水、银龙泉电站土建工程(含电站主、副厂房装修,站区及水工建筑物改造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 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3 投标申请人需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必须具备所供设备的生产及安装能力(须提供设备安装资质或设备安装承诺书);

  3.1.4 投标申请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近三年内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3.1.6 投标申请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况;

  3.2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

  3.2.1 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须在有效期内;

  3.2.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以施工承包合同签定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5 拟任本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拟任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2.6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7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3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各投标人只能选择以上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法定节假日不休)在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县大峪沟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4.2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需携带:(1)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交《营业执照》)有效副本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4.3 第三标段投标人需携带:(1)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检察院投标企业档案查询函、(6)税务登记证、(7)组织机构代码证、(8)注册建造师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内。

  5.2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竹溪县水务局

  联 系 人:柯先生

  电 话:187*****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大峪沟16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2017年6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容改造 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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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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