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乡田溪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鼎龙乡田溪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兴国县鼎龙乡田溪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县鼎龙乡田溪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鼎龙乡田溪村、湖溪村、茶岭村、水头村。

2.2招标规模:约300万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自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兴国县鼎龙乡田溪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1.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1.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资格审查办法

4.1施工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 6月30日止自行在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 月30 日 15 时00 分,递交地点: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将在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根据兴国县水利局2016年12月9日印发的兴水利字[2016]50号《关于超过合同工期未完成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通知》文件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承建兴国县水利局水利施工项目超过合同工期未进行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2本次招标施工标单一标段报名投标人多于 30 家,需随机抽取 30 家进入资格评审;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及业绩名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证件已过期的须提供已完成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现场招标人将按无效标退回其投标文件。

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法人代表:谢红梅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六楼

联 系 人:钟工 联系电话: 0797—*******

招标代理:江西纪元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胡明星

办公地址:江西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64号B栋403室

联 系 人: 池先生 联系电话:180*****430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

2017年 6 月 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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