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屈家岭、掇刀大队信号灯设置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屈家岭、掇刀大队信号灯设置招标公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屈家岭、掇刀大队信号灯
设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荆门市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荆财采计[2017]2183号下达函要求,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拟就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屈家岭、掇刀大队信号灯设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JMHAZB2017(J2-22)-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屈家岭、掇刀大队信号灯设置项目;
三、采购内容:屈家岭、掇刀大队信号灯设置,预算:25.2万元。
四、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在荆门市辖区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或分公司;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获得:
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17时工作时间到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近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公告第四条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原件外,其他的均需验原件交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9:00时
七、谈判地点: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象山大道24号)
采 购 人: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荆门市东宝区象山
一路16号)
联 系 人:张华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丽红 刘颖
电话:****-******* 189*****979
联系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邮编:448000
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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