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财政局社保资金账户开设银行招标公告

张湾区财政局社保资金账户开设银行招标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社保资金账户开设银行遴选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十堰市张湾区机关事业单位 “社保资金账户开设银行遴选”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YGPC*******


(二)项目名称:社保资金账户开设银行遴选


(三)服务期限:5年


(四)预算金额:0元


(五)采购内容简要说明: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政预算资金存放管理机制,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在已开设张湾区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下开设子账户,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承担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汇缴结算业务银行服务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具备投标项目的经营资格和能力;


3、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必须是在十堰市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各供应商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4、供应商已代理市张湾区财政支付业务并已开设张湾区社保专用账户,且经省财政厅批准备案,;


5、建立专门的机构和业务团队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接,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汇缴结算工作,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在城区范围内的营业场所点多、面广、分布合理;


7、近二年具有3家以上与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的业绩实例(须出具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证明文件);


8、能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项目涉及行业特殊,供应商须市行级别参与。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6月11日起至2017年6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 ~17:30时,节假日不休)。


(二)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谈判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须由负责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及以下资料原件和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1、加盖公章的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4、省财政厅批准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备案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近二年(指2015年5月至今)与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至少3项业绩实例(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原件);6、近二年(2015年和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 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


联系人: 陈科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彭安兵 联系电话:****-*******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标签: 遴选 银行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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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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