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663号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B663号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兰州市B663号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兰州市B663号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兰发改【2017】265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兰州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单位:兰州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兰州市B663号道路工程勘察设计3、工程概况:该项目位起点于麦积山路以东瑞德大道交叉口,终点至嘉峪关北路(S660号路),道路设计长度1145.545m,路幅宽度15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照明、绿化、交通及相关配套工程。4、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5、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6、总投资额:约42932.28万元7、服务周期:勘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5日)设计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5日)8、招标范围:勘察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及后续配合。设计招标范围为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等内容。9、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勘察第一标段、设计第二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3)、近三年(2014 年6月1 日至今)有同类工程勘察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勘察合同原件为准);(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 年3月至2017 年5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度或者2014年至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6)、申请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 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设计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3)、近三年(2014 年6月1 日至今)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准);(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
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 年3月至2017 年5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度或者2014年至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6)、申请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 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四、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2、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6 月9日—2017 年6 月13日3、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6月9日—2017 年6 月13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7月3日13时3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楼第三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 之1 号伊真大厦);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兰州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兰州建投集团208 室联系人:陈丽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庆阳路235号第东单元19层1904室联系人:刘沛沛电话:189*****277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2017 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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