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法院坂仔法庭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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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法院坂仔法庭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本工程经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平招办[2008]17号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招标形式。
一、招标人:平和县人民法院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和县人民法院坂仔法庭扩建工程
2、建设地点:平和县坂仔镇政府大院  
3、招标范围:平和县人民法院坂仔法庭扩建工程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建筑面积:774M2
8、项目总投资概算:约99.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合格的营业执照(含年检基本合格)。
3、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5、A:投标人近三年内(即2005年1月1日起)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B、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即2005年1月1日起)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
注: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是指建筑面积在774M2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四、报名、资审、评标办法:
1、本工程报名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并购买本次招标的有关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4月24日——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9:30——11:30  15:00——17:00
2、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3、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投标文件袋、施工图纸)在报名时同时发售。每套总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邮费自负。
六、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七、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朱小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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