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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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铜门1500樘、铜艺3000平方米项目

千金镇排塘工业集中区

湖州冠居门窗有限公司

计划在千金镇排塘工业集中区租用闲置厂房3500平方米,购置剪板机、折弯机、手动喷涂线、自动喷涂线等国产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铜门1500樘、铜艺300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总投资2000万元。

业主于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8日(10个工作日)、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7日(10个工作日)在千金镇人民政府公告栏、里浩村村委会公告栏、金城村村委会公告栏、千金村村委公告栏进行了两次环保公示,并做了公众参与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本项目所在地附近企事业单位及附近居民等,调查过程共发放及回收调查表70份(其中个人表50份,单位表20份)。结果表明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义已有一定的认识,总体上对本项目建设不持反对的态度。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收尘器收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裁板粉尘经布袋收集装置收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4)涂料废气①自动喷涂线处理方案:在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安装集气罩并通过引风机收集,采用二级水洗塔联合装置(GS1)进行处理。②手动喷涂线处理方案a.喷漆废气:喷漆室内设有水帘喷台,喷漆废气先经水帘除漆雾后,再通过安装集气罩并通过引风机收集,再采用一级水洗塔+低温等离子+一级吸收塔联合装置(GS2)进行处理;b. 烘干废气:烘干室安装集气罩并通过引风机收集,先强冷降温后,采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联合装置(GS3)进行处理。最后通过同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手动喷涂线除漆雾废水经混凝沉淀后部分回用,其余委托处置;(2)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3)生产废水(着色后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水性漆废气水洗塔排水、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采用“隔油+混凝沉淀” 工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低噪声型的设备和装置,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减振装置;(2)风机的出风口、进风口,送、回风管等空气动力噪声高的部位,根据其位置和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安装相应的消声器;

(3)各类泵:设置隔声罩,隔声罩外壳采用钢板,钢板内插衬上吸声材料。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焊丝和焊渣、边角料、布袋粉尘、废百洁布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2)破损废包装桶、滤渣及槽液、活性炭、漆渣、脱水污泥等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

年产5000套防火门项目

南浔经济开发区强华路1899号

湖州全顺门业有限公司

湖州全顺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防火门项目位于南浔经济开发区强华路1899号,项目利用厂区空余土地建设厂房约5000平米,其中包括现有办公楼区域(项目建设时将拆除),建造一栋4层的建筑,其中1-3层为生产车间,4层为办公区,项目购置裁板机、冷压机、推台锯、宽砂机、立轴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5000套防火门的生产能力。投产后,预计新增产值1200万元,项目总投资17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10万元,建设期利息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万元。

公示公告

项目于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26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栏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①对噪声较大的车间墙体采用双层隔声结构,窗采用双层铝固定窗,门采用双道隔声门;②在噪声较大的岗位设置隔声值班室或操作控制室;③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④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⑤要求正常生产时车间门窗关闭;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做到轻拿轻放等。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焊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符合达标排放的原则。

3. 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区内污水管网纳入南浔振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和焊渣出售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次品由企业回收进行重复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政府大楼西楼2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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