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梅陇镇丰盛河及周边水系重污染整治(二期)房屋拆除、梅27地块新建临时围墙等招标公告
闵行区梅陇镇丰盛河及周边水系重污染整治(二期)房屋拆除、梅27地块新建临时围墙等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闵行区梅陇镇丰盛河及周边水系重污染整治(二期)房屋拆除、梅27地块新建临时围墙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ZBW-******* (二)项目名称: 闵行区梅陇镇丰盛河及周边水系重污染整治(二期)房屋拆除、梅27地块新建临时围墙等项目 (三)招标内容: 闵行区梅陇镇丰盛河及周边水系重污染整治(二期)房屋拆除面积59853.20平方米,梅27地块(金都路1766号)新建临时围墙约300米,209地块涉及上海梅陇曙建村民委员会(上海琅迅线缆有限公司)新建临时围墙约800米,华济路新建道路工程临时围墙约1200米。项目总投资1303万元。 (四)服务期限:指定范围内房屋拆除及新建临时围墙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毕;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相关拆房经验;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市已备案; (三)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本项目拟派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建筑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五)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8、被委托人身份证; 9、本公告发出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2017年06月09日起至2017年06月13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弄18号楼2楼(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佩娇 联系电话:183*****930 2、招标文件1000元/份。 四、招标时间安排 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06月 29日13: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西路406号。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征地动迁事务办公室 地址:闵行区益文路梅陇镇北街6号 联系人:储大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79弄18号楼2楼 联系人:李佩娇 电 话:183*****930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转1182。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征地动迁事务办公室 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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