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公园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海棠公园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JZ-〔2017〕013号 |
开标时间:2017-07-06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屏南县棠口乡人民政府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棠口村海棠公园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投资〔2017〕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南县棠口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屏南县棠口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屏南县棠口乡棠口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EPC招标总用地面积为32102㎡,项目设计费按28.5万元包干,建安工程造价暂按1700万元报价。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2102㎡,建设内容包括:公园道路工程、广场工程、景观工程、临水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挡墙、护岸及配套设施。 具体内容为:方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等。 ①设计工作包括: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设计限额(即最高投标报价,下同):1700万元。 2.5工期要求:本EPC招标项目工期为180日历天。 2.5.1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优化: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含规划审批) 施工图深化设计: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含图审) 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5.2施工总工期:1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审查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专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3.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3.3.1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具备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3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到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屏南县东环南路酒粬厂1巷16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持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东环南路酒粬厂1巷16号)。递交投标文件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效的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投标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屏南县棠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屏南县棠口乡棠口村 电 话: 包夏莲 联 系 人:152*****7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宜发得贵城6#1401 电 话:****-******** 联 系 人:郑工 交易中心: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南路酒粬厂1巷16号 监督部门:屏南县住建局 地址:屏南县东环南路酒粬厂1巷17号 电话:****-*******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屏南县支行 开户名称: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帐 号:1002 6320 0170 0100 01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FJGJZ-〔2017〕013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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