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岭镇坪桥村荒田坪自然村201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发包公告(第二次)
镜岭镇坪桥村荒田坪自然村201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发包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XCJL ********0 新昌县镜岭镇坪桥村荒田坪自然村201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已由新水电[2017]56号文批准建设,因第一次发包失败,现经新昌县镜岭镇政府村建办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昌县镜岭镇坪桥村荒田坪自然村201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建设地点:新昌县镜岭镇坪桥村荒田坪自然村。 3、工程内容:(1)土石方开挖和填筑;(2)砼工程;(3)PE管道及设备等。 4、发包价为94738元人民币(其中预留金 4500元人民币,下同),含税金及所有费用。 5、工期及工程质量:开工令发出后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水、电等配套设施及安全事故均由中包方承担。 8、项目负责人现场到位率不低于70%。 9、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后,经审计确定项目资金并以此为准,报相关部门审核拨付。资金到位后支付审计价95%,留审计价5%为质量保证金。在完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等问题的,付清给承包方(不计息)。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所需的PE管材(配件)向新昌县水利水电局招标入围企业购置,资金由承包人先行垫付。 10、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11、竞包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范围为8%—12%,含上下限)。 二、竞包人资质要求: 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2017年度绍兴市水利局水利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证),其中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经浙江省水利厅认定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聘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可向发包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资格预审: 本工程对竞包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息登记证(具有2017年度绍兴市水利局水利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经浙江省水利厅认定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聘用证书),经办人(须为本公司交易员或本项目拟担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证、授权委托书、工程建设项目竞包申请书(可在www.xcztb.gov.cn下载),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加盖竞包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相关原件核对后归还。 四、报名及地点: 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并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5:30,)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镜岭镇政府文化中心一楼司法所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发包文件文本费100元,逾期不予办理。 五、发包会议时间及地点:2017年 6月16日15:30,镜岭镇政府文化中心一楼司法所会议室。 六、竞包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竞包资格,其竞包作无效处理。 七、竞包保证金: 竞包保证金:本项目的竞包保证金为壹仟元整,竞包人必须在竞包前按如下指定帐户缴纳竞包保证金(不计息,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 收款单位:新昌县镜岭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镜岭支行 竞包保证金缴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缴款单位名称)复印件(缴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缴款单位名称)原件带至竞包现场备查)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作为竞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竞包保证金的作否决处理。 八、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先生 135*****926 石小姐159*****629 发 包 人: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6 月 12 日 |
标签: 农村安全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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