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一期廉租住房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灵台县一期廉租住房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灵台县2#、3#、4#、5#廉租住房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一期廉租住房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灵台县溪河供热公司南侧、灵台县世纪花园E区东侧。
3.招标控制价:178353.71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拆除原老化防水层,整理找坡找平层(如有需要),移动太阳能、屋面满铺4mm厚改性沥青卷材(SBS)约2994.12平方米。
6.资金来源:自筹。
7.计划工期:总工期1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机械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手续(具体要求详见甘建建(2016)20号文件),并提供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4日18:00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206办公室。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 证书,以及近三年(建筑)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五、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现场报名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获取。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 上午9:00整,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会议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向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财务室交5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担保。中标企业作为工程施工保证金,未中标者在3日内无息返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站发布。
八、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企业在报名时,认真填写信息、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灵台县东大街52号
联系人:周志强
电话:139*****111
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6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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