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花化彩化建设招标公告

城区花化彩化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CDL(宁)2017-034号
开标时间:2017-06-2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中心城区花化彩化建设项目已由宁德市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以宁建指办【2017】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市中心城区花化彩化建设项目,标段A约390万元,标段B约39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中心城区主干道花化彩化建设项目,标段A:宁川路、福宁路。 标段B:火车站、天湖路、闽东路(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标段A约390万元(实际按经财政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准)、标段B约390万元(实际按经财政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6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标段划分:标段A及标段B;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及以上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前5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即标段A的中标人将不得参与标段B 的开评标流程)。(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不存在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2)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应具备有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的经历,并经过专业培训。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下午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www.ndztb.com.cn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 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

4.3.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www.ndztb.com.cn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电子评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元人民币/标段(¥60000元/标段)。

6.3.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edo固化文件格式)的递交。

7.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2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人签到凭证”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根据“投标人签到凭证”上的二维码或序列号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到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2.3投标人应携带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说明:使用数字证书解密标书,投标人需携带正确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如若投标时使用的是企业数字证书,解密时亦需企业数字证书;若携带的是法人数字证书,则无法完成解密。投标人需携带最后一次投递固化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3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签到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注:递交投标文件时标段A及标段B需分开递交。不符合7.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纸质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德市 ,邮编:352100;

电话:****-*******

联系人: 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18号(琴海豪庭)4#309室;

电话:134*****660136*****515,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彭女士,邮编:352100。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八层

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2*****040017990

说明: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上应注明用途“宁德市中心城区花化彩化建设项目或HRCDL(宁)2017-034号的保证金”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友情提示:

1.关于CA证书办理、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请投标人到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了解查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2.匿名报名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及时记住报名号【①可用于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do固化格式)和打印报名凭证;②可用于登入“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导出word版招标文件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11111】。若遇计算机宕机或者断电,而造成忘记报名号等情况而没获取到报名号的,投标人需及时联系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匿名项目,报名号关联企业正式帐号,需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固化前,更新数据-输入企业正式帐号密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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