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北生态修复工程PPP招标公告

山北生态修复工程PPP招标公告


包头市农牧业局决定就其所实施的包头市山北生态修复工程PPP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作,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包头市山北生态修复工程PPP 项目

编号:〔2017〕61915号、包采公〔2017〕5064号
采购编号:HY2017PPP26

二、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A.白云鄂博矿区环城防风林和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以形成地质道沿线建设城市错落有序、层次丰富的“城市绿色廊道”;在城区西出口区域种植有防护功能的植物组合,打造自然群落式环城防风林带。

2)建设内容及规模

i.环城防风林

环城防风林位于城区西出口;稀土大街南、地质道东侧;地质道沿线两侧绿化地块建设具有防护功能的植物组合,打造自然群落式环城防风林带,减少沙尘进入城区。

项目建设规模为50万平方米。

ii.苗圃建设项目

苗圃地位于污水处理厂北侧,利用污水厂的特殊地势,打造具有海绵城市功能,及游园、苗圃为一体的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规模为12万平方米。

B.白云鄂博矿区矿山公园生态建设工程项目

矿山公园生态选址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区北郊。

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将矿山公园建设成为能够实现:

1)自然景观的野趣,将休闲度假与生态恢复有机结合,以满足现代城市居民踏青郊外、回归自然的需求;

2)以适宜典型性草原生长的禾草类作为矿区场地重建的基础,再现原生状态下郊野公园的自然美;

3)以草原文化为依托,矿山文化为主线,岩画石刻为载体,建造综合型文化郊野公园;

4)通过疏密有致、空间灵动、色彩流转、最大限度的再现原生典型郊野公园的视觉效果,打造白云鄂博新的生态名片。

C.包头梅令花海生态旅游项目

项目位于固阳县城西南2公里,包固一级公路41公里处,用地面积为2230亩。根据规划方案,该项目占地面积2230亩,总建设面积10357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乔灌木及地被种植、建筑、结构、给排水、旅游、强弱电及室外配套等。

D.达茂旗天然草地改良和人工草地建植项目

项目位于达茂旗境内,涉及农区西河乡、乌克忽洞镇、石宝镇、小文公乡4个乡镇,涉及牧区希拉穆仁镇、百灵庙镇、巴音敖包苏木、巴音花镇、满都拉镇5个苏木、镇。

项目立足于当地现状及当地的风土人情、气候条件、以简洁大气的手法,打造具有西北风情兼具迎宾特色的绿色城乡,加深人们对达茂旗的印象,提升城镇景观形象通过生态建设,改善周边环境,从而带动边地块的土地价值的提升。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民族文化的宣传,促进各民族团结,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

E.达茂联合旗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为达茂旗境内,涉及百灵庙镇、满都拉镇、乌克忽洞镇和巴音敖包苏木4个苏木、镇。

项目建设内容:省道104线至西口立交桥绿化800亩,此处绿化为道路两旁绿化,道路长为16km,道路一侧绿化带宽16m,总宽32米;百灵庙黄花滩农牧业产业化园区绿化500亩,此处绿化主要为园区主干道绿化和广场、公园绿化,其中主干道两边绿化面积100亩,广场、公园绿化400亩;新区至种羊场公路绿化200亩,公路长约2km,绿化带总宽度为66.67米;满都拉口岸绿化200亩,主要为公路绿化,绿化长度为10km,道路两侧绿化带宽为13.33米;百灵庙镇所在地河道绿化400亩,绿化长度500米;百灵庙镇创业园绿化500亩,主要包括创业园区主干道绿化300亩,街心公园等绿化200亩;乌克忽洞镇所在地周边绿化300亩,包括广场绿化100亩,通道绿化200亩;巴音敖包苏木所在地周边绿化200亩,包括通道绿化100亩,广场绿化100亩;百灵庙镇周边综合治理区绿化1000亩,主要为通道绿化和山体绿化。全旗共计绿化面积4100亩。

2、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74800万元,其构成分为以下五个组成部分:

(1)白云鄂博矿区环城防风林和苗圃基地建设项目12000万元;

(2)白云鄂博矿区矿山公园生态建设工程项目12800万元;

(3)包头梅令花海生态旅游项目20000万元;

(4)达茂旗天然草地改良和人工草地建植项目20000万元;

(5)达茂联合旗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建设项目10000万元。

3、合作模式

包头市山北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下的BOT方式操作,即:

(1)包头市政府授权包头市农牧业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编制、招商及合同签订工作。

(2)政府方或其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均以现金出资,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20%:80%。

(3)包头市政府授权包头市农牧业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协议,授权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的主体。

(4)PPP合作期限为10年,包含建设期2年,自PPP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无偿向包头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转让项目设施和运营维护权。

(5)包头市政府负责本项目建设用地、立项审批、工程规划许可、环评和市政审批、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费用计入工程总造价。

(6)包头市政府向PPP项目公司以政府付费的方式,支付给项目公司服务费,服务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绩效服务费。包头市政府需将每年度的政府付费纳入财政预算。

(7)运营期内,包头市财政局统筹各区县旗财政部门向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县旗按投资额比例进行承担。服务费按每年予以支付,第一次支付的时点为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以后每年支付一次。可用性服务费按照审计报告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以及中标人投标时的综合回报率按约定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经包头市财政部门核定后作为支付依据。绩效服务费根据每年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运营维护服务进行考核的结果支付运营维护服务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示。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本项目招标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凡在资格预审过程中,采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通过资格预审后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采购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6月12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信息更正通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7份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咨询、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包头市农牧业局

联系人:田凤

联系电话:0472—*******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韩静茹

联系电话:****-*******136*****596



 

标签: 生态修复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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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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