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书院(后院)工程招标公告
和龙书院(后院)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和龙书院(后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东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仿古墙、仿古步道、观赏水池、草坪、照明给排水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校内。
2.2工程规模:仿古墙1道,长度为17m;仿古步道240m2;观赏水池1座,面积为57m2;室外草坪621m2等。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9,657.92元。
2.4招标范围:仿古墙、仿古步道、观赏水池、草坪、照明给排水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企业近三年(2014.01.01-2016.12.31)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116-2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近三年(2014.01.01-2016.12.31)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合同。
注:以上资料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116-2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03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开标室(丹东市滨江中路116-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东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温泉路105号 |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
邮编:118005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李先生 | 联 系 人:蔡克义 |
电 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wxzb2005@163.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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