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花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石花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石花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D-FJQ-JL

1.招标条件

石花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17】22号文批准建设,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作为招标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花洞风景名胜区入口处,闫东公路西侧;

2.2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其中旅游接待中心及博物馆3021平方米,垃圾转运站319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交通、桥梁、环境改造及给排水等市政配套工程;

2.3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和有关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部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3.5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公告有效报名期间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7家(含)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此时间内接受现场报名;

4.2报名地点: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5部;

4.3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换证工作,无须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人:顾天阁、保瑞华

  电话:***-********

  传真:***-********

  E-mail: gutiange007@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服务 旅游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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