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初级中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汝州市焦村乡初级中学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汝州市焦村乡初级中学的委托,对汝州市焦村乡初级中学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本项目相应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汝州市焦村乡初级中学维修工程

1.2采购编号:汝财谈判采购-G-2017-190

1.3建设地点:汝州市焦村乡

1.4项目概况:修建围墙、水渠,打井及水井配套设备,校园绿化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质量要求:合格

1.7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1.8工 期:30日历天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具有2014年3月以来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上网可查);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2.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本单位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

2.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注:投标单位拟任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提供2016年近半年公司为其按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可查),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若更换项目经理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响应人于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4日(每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汝州市东花坛东500米路北(永达汽贸七楼)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报名时由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审计报告、无在建承诺(原件)、完税证明、信用查询、业绩、企业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

注: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可查阅该企业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注:投标单位需单独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报名资格)。

3.2谈判文件每套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谈判文件为准。

七、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汝州市焦村乡初级中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7*****853

地 址:汝州市焦村乡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方式:152*****651

地 址:汝州市东花坛东500米路北(永达汽贸七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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