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海东湖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
平海东湖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
1、莆田市秀屿区平海东湖小学拟建的 平海东湖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 已由莆秀发改[2007]106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结构:框架 层数:三层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768平方米,工程预算价为¥ 719808 元;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东湖小学内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在莆田市注册登记,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在莆田市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建立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列入库内的企业);
②近三年内,无被莆田市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
③建造师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恕不拆售)售后不退。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莆政综[2007]224号文)。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4月 30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材料费须在开标会上补交。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东湖小学(盖章)
联系人: 蔡先生 电话: 0594-*******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13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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