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轮竞价]笔记本电脑采购(南竞采【2017】67号)
[单轮竞价]笔记本电脑采购(南竞采【2017】67号)
0
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12日11时41分 | ||||||||||
---|---|---|---|---|---|---|---|---|---|---|---|
项目名称 | 笔记本电脑采购 | ||||||||||
招标编号 | 南竞采【2017】67号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大堂坝卫生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吴海生 | ||||||||
联系电话 | 158*****999 | ||||||||||
截止日期 | 2017年06月12日09时30分 | ||||||||||
项目简介 | |||||||||||
商务条款信息 |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成交供应商应于(3 )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 )个工作日内交货 | ||||||||||
交货方式 | 上门安装调试 | ||||||||||
验收 | 双方在货物到达并安装验收完毕在验收单签字生效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在合同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 ||||||||||
付款方式及时间 | 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80%;运行一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
交货地点 | 南江县大堂坝卫生服务中心 | ||||||||||
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 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2、成交企业必须提供机打正式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3、供应商应满足: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 ||||||||||
备注 | |||||||||||
中标供应商及报价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
| |||||||||||
注: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巴中市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致电****-******* | |||||||||||
备注信息 | |||||||||||
提示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
标签: 笔记本电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