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智能压力发生器、便携式浊度仪、便携温度校验仪(二次)招标公告

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智能压力发生器、便携式浊度仪、便携温度校验仪(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智能压力发生器、便携式浊度仪、便携温度校验仪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7-146-1

1、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智能压力发生器、便携式浊度仪、便携温度校验仪采购已获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相关文件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智能压力发生器、便携式浊度仪、便携温度校验仪采购

2.2交货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智能压力发生器、便携式浊度仪、便携温度校验仪

2.5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

3、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如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凡有资格的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到招标公司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投标的本地企业及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3号

项目负责人:黄忠民 电话:****-********

技术咨询人:周善钊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系人:费女士、曲女士

电 话: ****-**************** 行号:********0121

电子邮件:********18@qq.com 银行帐号:****************84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标签: 校验仪 温度 便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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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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