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系统在共轨产品生产车间的应用招标公告

能源管理系统在共轨产品生产车间的应用招标公告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管理系统在共轨产品生产车间的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7-156

1、本招标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管理系统在共轨产品生产车间的应用项目已获得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管理系统在共轨产品生产车间的应用项目

2.2招标范围:负责能源管理系统开发与项目硬件采购、安装、调试。

2.3工期:(1)2017年8月,完成系统框架及技术方案,系统施工设计及采购;

(2)2017年11月,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

(3)2017年12月,完成系统验收。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见技术要求。

2.5地点: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投标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加报名: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独立开发能源管理软件的能力。应已取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近三年(2014-2016年)内具有汽车行业(或汽车零配件行业)信息化项目和能源管理系统开发项目相关业绩,每年至少1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完工报告)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4年-2016年财务审核报告)。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如不能明确体现本条规定的内容,须提供一份针对该业绩合同的书面说明,说明中须同时载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供招标人核实。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凡有资格的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到招标公司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投标的本地企业及外省企业均可以将报名资料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5、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00分(节假日休息)。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9时30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系人:曲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18@qq.com

银行帐号:****************843 行号:********01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邀请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标签: 生产车间 产品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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