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电力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2017年度电力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电力物资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是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控股公司2017年度电力框架采购物资,招标人是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乐山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计量表、集中抄表终端、水泥电杆、钢芯铝绞线及镀锌钢绞线、金具、铁附件及镀锌构件、铁塔、绝缘子等 八 类物资进行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和眉山市洪雅县境内;
2.2 框架采购期限:自2017年7月—2018年6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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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3.1.1 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资质(按照现行法规)。
3.1.2 投标人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证明文件、质量和安全等资质文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相互关系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3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4 近三年至今所提供的物资材料未因该物资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5 业绩要求:见各标包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7年 6 月 10 日 12 时 00 分至2017年 6 月 15 日 17 时 00分,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在乐山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地址:乐山市鹤翔路428号(邦泰中心)3栋(A座)9楼9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验原件;
(3)投标人具有拟投标产品的生产许资质(按照现行国家法规要求),以及国家质监局认定的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实验、检验、认证报告。生产许可资质文件和型式试验报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验原件。
4.2 招标文件(含相关技术资料)工本费 300元∕标包;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乐山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乐山市鹤翔路428号(邦泰中心)3栋(A座)9楼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
邮 编:614000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张建斌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2017年6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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