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排干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造化排干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造化排干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 |||||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排灌站管理所的委托,为 造化排干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造化排干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排灌站管理所 | ||||
3、建设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 | ||||
4、工程规模 | 项目主要对造化排干流域两条河流实施综合治理改造,改造总长7.7公里,其中:造化排干改造总长约3.5公里,造化排支改造总长约4.2公里。 | ||||
5、总投资 | 49559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 ||||
8、招标内容 | 监理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 350日内完成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标准 | ||||
12、合同估算价 | 320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6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乙级 以上(含 乙 级)企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4.1、投标人需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管理;4.2、凡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被行政监督部门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2、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具有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09 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13 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 4、项目总监证原件及复印件;(有)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 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7-06-14 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7-06-20 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5、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7-04 10:3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于洪区排灌站管理所 | ||||
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水利局 | 邮编 | |||
联系人 | 刘策 |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海韵公寓2612室 | 邮编 | 110025 | ||
开户行 |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电话 | ***-********-*** 151*****415 | ||
账号 | *************** | 联系人 | 刘铁强 | ||
传真电话 | ***-********-*** | ||||
备注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市财政50%,区财政5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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