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抚顺县人民医院改建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抚顺市抚顺县人民医院改建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抚顺市抚顺县人民医院改建业务用房项目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抚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工程名称:抚顺市抚顺县人民医院改建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3、建设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西段10号;
4、工程投资:1000万元;
5、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及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抚顺市抚顺县人民医院改建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8、工期:与施工同步;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基本账户转出)。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公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四、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报名后的投标人,请按相关程序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万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13时3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递交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政府东侧新楼)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六、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七、本项目投资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抚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程飞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
2017年6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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