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蓝监招明〔2017〕第05号
开标时间:2017-06-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蓝监招明〔2017〕第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民委员会以 2017年村民公益事业计划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乡村自筹 ,招标人为 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公开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包含一条6m宽主路和四条4m宽支路,及新村相应的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约13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及《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规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实施各种限制措施。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根据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时需要提交,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 本投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36号文要求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2.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和纸质招投标同时进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2 日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出售),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明溪县西门工行正对面)以无记名方式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将接受投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配套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 6 月 29 日24时00分前汇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陆仟元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龙湖新村建设工程”②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具);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4.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银行保函等扫描件与投标文件同时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银行保函等复印件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银行保函等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标文投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30 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持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场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可作为授权代理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309****-********、400-850-3300

招标人: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民委员会

地址: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

电话: 158*****376,联系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宣教中心一层

电话: 188*****290 ,联系人: 孙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帐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002 4265 8260 0100 01

监督部门: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点: 明溪县公园路11号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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