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森·漫桦林二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吉森·漫桦林二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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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森·漫桦林二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76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森·漫桦林二期消防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402号文件和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吉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吉森·漫桦林二期消防工程; 2.2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111145.78㎡, 总投资额约:8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吉森·漫桦林二期消防工程,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泵房工程、防排烟及通风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工程。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六十七路、西至丙六十六路、南至丙五十路、北至金宇大街。 2.5 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15日,总工期411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投标人资质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文件的要求,处于有效期内)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后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吉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 日期:2017年6月12日 |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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