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官兵农副业生产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官兵农副业生产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宁夏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委托,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宁夏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官兵农副业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1、招标编号:WS17G012
2、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官兵农副业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3、项目概况:玻璃温室一座,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普通温室三座,每座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含土建及遮阳保温、通风等设施设备安装。
********4">4、本项目总投资概算:具体见招标控制价
5、建设地点:宁夏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所有内容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完成过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7.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7.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必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7.4安全生产许可证;
7.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银川市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20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8.2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银川市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01会议室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11、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地址:宁夏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联 系 人:丁波
电话:139*****78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万达中心B座17层1720室
联 系 人:张银
邮箱:********48@qq.com">********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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