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部分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投标邀请
龙岩市部分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投标邀请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岩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下述招标范围的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 FJLYCG2007—51 。
二、招标项目名称:龙岩市部分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七包,投标人可投报一包或一包以上(不同包号、不同品牌的投标书须单独成册):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包括商用和家用机型) 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
第三包:打印机 第四包:扫描仪
第五包:传真机 第六包:复印机(标配件及可选件)
第七包: 一体印刷机(标配件及可选件)
2、招标范围:办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时确定。
4、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中标有效之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
四、招标文件索取时间和办法:2007年3月30日— 2007 年4月13日(上班时间8∶30~16∶30)到闽西交易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所投包号货物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采购之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制造厂商或法人经销商。
(2)若制造厂商由于内部管理体制上的限制或者供货等原因不能直接参加投标的,可由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办事处授权唯一的经销商代表其参加投标。
(3)若制造厂商因注册经营范围限制无法直接授权的,可由制造厂商的最高级别代理经销商授权唯一的经销商代表其参加投标,但投标人应提交最高级别代理经销商与制造厂商之间的产销关系或代理关系的证明材料。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直接利益关系、隶属关系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在龙岩市区应设有营销售后服务点或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在龙岩市区设立营销售后服务点或办事处。中标供应商应在长汀县及签订协议的其它县(市)确定代理服务点。
(6)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无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承诺协议供货价为协议期间的最高限价,须明显优于市场价。
(8)自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9)承诺随时提供市场价、代理价、价格下调、产品停产、升级、新产品推出等情况,并在公布后2日内报送至采购办和采购代理公司审定。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07年4月20日9∶00至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4月20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闽西交易城人才服务中心多功能厅(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七、每份标书1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须于2007年4月19日16:30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以到账为准)。
九、以上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龙岩市政府采购网”(www.fjlyzfcg.gov.cn)、“龙岩政府采购网”(http://longyan.chinaecai.com)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fjzfcg.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地址:龙岩市闽西交易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64000
电话:0597-******* 传真:0597-*******
联系人:华先生 杨女士
开户行:建行新罗支行交易城分理处
开户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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