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工厂冲焊联合车间环氧地坪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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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工厂冲焊联合车间 环氧地坪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工厂冲焊联合车间环氧地坪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工厂冲焊联合车间环氧地坪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工厂厂区内 批准单位及文号:长经开备发[2016]52号 资金来源: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工程投资:人民币约11000万元,本次招标约260万元 工期:30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招标范围: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工厂冲焊联合车间环氧地坪建设工程。以相关的施工图及现行相关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情况违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的。 3.8 不属于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为项目业主或本招标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设计、施工合并招标的专业工程除外); 3.9 不属于已被聘用或将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试车管理等)的任何法人; 3.10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从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下午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设备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原件须备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携带上述资料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的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8@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6.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回复所有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9 时30 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开标时间 8.1 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9 时30 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9.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星沙漓湘东路9号 联 系 人: 文女士 电 话:137*****6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曹先生 冯先生 电 话:****-**************** 传 真:****-********-*** 邮 箱:********8@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氧地坪 车间 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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