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溪安全教育体验公园建设设计--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如意溪安全教育体验公园建设设计--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7-529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如意溪安全教育体验公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及安全监管信息中心、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如意溪安全教育体验公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6.23公顷。其中水面面积0.72公顷,绿化用地面积为12.46公顷,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2.32公顷,管理、游览、休憩服务公用建筑占地面积为0.7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7400平方米。
园区分成社会安全体验区、生产安全体验区、自然安全体验区等三大功能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会安全体验馆、生产安全体验馆、自然灾害体验馆、生态景观长廊、商业配套设施、休闲广场等。
2.3招标范围:长春市如意溪安全教育体验公园建设项目的岩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总承包的全过程服务等。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部新城,东至华新街、南至翠语路、西至前进大街、北至谊民路。
2.5工期:2017年7月12日-2019年12月31日(中标后25天内初步设计完成、初步批复后45天内出土建施工图,其他设计在主体施工图完成后10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材料设备质量须为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施工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⑴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⑵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勘察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3人及施工项目经理2人,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4-2016)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勘察负责人1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4-2016)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岩土勘察业绩;
?设计负责人3人,其中1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三年(2014-2016)主持过至少一项类似房建工程设计业绩;1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4-2016)主持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工程设计业绩;1人应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4-2016)主持过至少一项类似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
④施工项目经理2人,其中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2014-2016)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其他在建工程;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2014-2016)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房建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3企业业绩要求:
?勘察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岩土勘察业绩;
?设计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项类似房建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房建工程施工业绩和一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为外埠企业的各方应分别按照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3.6信誉要求:
3.6.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2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其他成员还须提供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誉情况)。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为联合体各成员组成名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 2017年6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及职称证;⑤勘察负责人的注册证;⑥设计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⑦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报名后须持“报名回执单”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7月6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7.联系人
招标人:长春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及安全监管信息中心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
联系人:邰女士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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