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招标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HNZH-2017-143 |
联 系 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 |
行政区域 | 乐东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0.0 |
项目概况 | 详见标讯正文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法》等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7-06-13 08: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7-06-20 17:30 |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网上购买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07-04 08: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2 室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7-07-04 08: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7-07-04 08: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2 室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098 |
采购人地址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 |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号海航豪庭北苑13栋602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557609 |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HNZH-2017-143
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的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HNZH-2017-143)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委托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1.2 项目地点:乐东县九所新区九龙大道旁。
1.3 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沿滨海大道走向实施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约为46.31km(滨海大道全长约50.6km)。综合管廊为三舱结构,包括:污水舱,综合舱,燃气舱;其中综合舱包含:通信、电力、给水及预留中水管线。
全部工程分为四个子项目,包括:尖峰段综合管廊工程,实施桩号范围为(K0+000~K5+800),综合管廊的长度为3.9km,总投资额约为3.91亿元;龙沐湾核心区段综合管廊工程,实施桩号范围为(K5+800~27+700),综合管廊的长度为21km,总投资额约为19.37亿元;龙沐湾核心区至望楼河段综合管廊工程,实施桩号范围为(K27+700~K42+000),综合管廊的长度为13.34km,总投资额约为11.85亿元;望楼河至龙栖湾段综合管廊工程,实施桩号范围为(K42+000~K50+536.87),综合管廊的长度为 8.07km,总投资额约为8.39亿元。
1.4 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43.52亿元。
1.5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和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
二、PPP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PPP+政府采购”的模式进行运作。
2.1 本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人):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2采购人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权。
2.3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及项目的运营维护,通过政府采购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获得项目的投资成本及收益。
2.4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采购人或其指定机构。
2.5合同期限(暂定,以最后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建设期4年(不含前期工作),特许经营期30年。
2.6收益回报方式为政府财政支出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由于项目投融资的需要,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2016年年末净资产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提供2016年财务报表原件)
4、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在建或已完)单个合同造价2亿元以上的良好投融资项目业绩(PPP、BOT、BT类型均可)或承接过(在建或已完)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类(含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等市政工程类)施工项目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需提供项目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开具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以后。);
6、对联合体的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限定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建设企业,联合体需确定一个成员为牵头人;
(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5)联合体的各方需同时满足以上第1、3、5项要求;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一方满足上述第2项要求。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限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为不超过5家,资格预审采用资格预审组集体“投票制”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企业不得参加后续的采购环节。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3日08:30:00—— 2017年6月20日17:30:00
2、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3、售价:300元/套(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17:30:00(北京时间)。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7月4日8:00~8: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8: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东侧)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2室
4、接收人: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陈求湘
联系电话:139*****098
联系地址: 乐东黎族自治县
2、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
西湖苑G栋2A
邮 箱:hnzhztb@163.com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 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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