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旧村改造2#、3#、4#、5#、10#、15#楼监理标段二重新招标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旧村改造2#、3#、4#、5#、10#、15#楼监理标段二重新招标公告
建筑面积(㎡) | 26214.42㎡ |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旧村改造2#、3#、4#、5#、10#、15#楼监理标段二重新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7-000819-0301-424j)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旧村改造工程已由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项审【2013】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旧村改造2#、3#、4#、5#、10#、15#楼2.2建设地点:张店区联通路以北、滨博高速公路以西、规划路以东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计总建筑面积26214.42㎡。二标段:26214.42㎡,包括5#、10#、15#楼,剪力墙结构,地上17层、地下2层。2.4 计划工期:2017年7月5日开工;2018年12月15日竣工,施工总工期:529日历天。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以及土石方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及室外配套等所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一 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张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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