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及以上线路金具招标公告
110KV及以上线路金具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NBGK********-***
项目名称:2017年宁波送变电超市化110KV及以上线路金具招标
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U型挂环、挂板、调整板、联板、碗头挂板、球头挂板、悬垂线夹等
交货期:按需方要求分批供货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五证合一”事项,请提供“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本产品的相关业务。
4. 承诺书(承诺能够在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内交货并送货到宁波大市范围内指定地点,两次未及时送货,同意取消供货资格,承诺若因供货产品质量抽检确定为不合格产品,业主单位有权终止采购协议,并按《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赔偿更换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取消投标资格,同时中止供货资格。格式详见承诺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必须盖公章、法人及授权代表签字)
注:以上均为必备条件,需体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如有一项不符合则视作不具备资格。
3.2本项目招标人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同投标人,投标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4.2发售地点:宁波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3楼)
4.3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将标书工本费(每本收取工本费300元人民币,)汇至:
单位名称: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市望京支行
投标人以公司名义将标书费汇到招标公司账户上,同时将汇款凭证及时传真! 传真:****-******** 底单上请注明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后打电话告知****-********,以便及时发送招标文件。(汇标书费—汇款底单传真—电话告知—发送标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上午9:00整之前(接收标书时间为8:30到9:00整)(北京时间)。地点:宁波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4楼营业厅。
5.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7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宁波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4楼营业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关于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的注意事项作以下告知: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是法人投标,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人签字);
3.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递交标书者和委托代理人经确认一致方可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满足上述4项告知要求,我公司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由此对贵公司造成的重大影响,后果敬请自负。
投标文件拒收情况如下:
1)未手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的;
2)递交投标文件者与授权委托人不统一的;
3)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或在封口处未加盖公章的;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报价文件未单独密封的。
7、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3楼)
电 话:0574- 51105385
传 真:0574- 51105390
招标人: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青青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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