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园林养护及环境卫生工作标准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作业质量标准 1、道路绿地(含行道树) 1.1 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1.1.1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1.1.2 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保存率98%(含98%,下同)以上。 1.1.3 树木补植成活率95%以上。 1.1.4 行道树树干倾斜度不超过15°,补植行道树纵向误差在3厘米内。 1.2 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1.2.1无缺株断条。 1.2.2 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边缘清晰。 1.3 人工草坪长势良好。 1.3.1 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1.3.2 及时修剪。 1.3.3 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1.4 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1.4.1 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 1.4.2 缺株率不超过3%。 1.4.3 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1.5 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1.5.1 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1.5.2 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1.6 病虫害防治。 1.6.1 树木病虫害防治。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1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 蚜虫、 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1.6.2 草坪病虫害防治。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1.6.3 及时普查和扑灭各种检疫性害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等),虫情查清和防治率要达到100%。 1.6.4 病虫害防治措施及时有效。 1.7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 2 公园广场绿地 2.1 园林绿化植物 2.1.1 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保存率98%以上。 2.1.2 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无缺株断条;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 2.1.3 草坪长势良好。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2.1.4 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缺株率不超过3%;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2.2 病虫害防治标准 2.2.1 树木病虫害防治。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 有虫株率不超过2%;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1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 蚜虫、 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2.2 草坪病虫害防治。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2.2.3 及时普查和扑灭各种检疫性害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等),虫情查清和防治率要达到100%。 2.2.4 病虫害防治措施及时有效。 2.3 设施维护 2.3.1 公园广场绿地内达到全天候、全方位的清扫保洁。 2.3.2 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2.3.3 路面平坦无坑洼,清洁无杂物,无积土。 2.3.4 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2.3.5 设施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各种标牌规范、醒目,准确无误;厕所四壁清洁无刻画,无蝇蛆,无满溢;果皮箱定期清倒、定期刷洗。 2.3.6 喷泉正常开放。 2.3.7 水面干净无漂浮物,驳岸整齐美观、完好,水质达标,无臭味。 2.4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 3 街头绿地 3.1 园林绿化植物 3.1.1 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保存率98%以上。 3.1.2 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无缺株断条;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 3.1.3 草坪长势良好。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3.1.4 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缺株率不超过3%;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3.2 病虫害防治 3.2.1 树木病虫害防治。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 有虫株率不超过2%;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1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 蚜虫、 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3.2.2 草坪病虫害防治。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3.2.3 及时普查和扑灭各种检疫性害虫(美国白蛾、美洲斑潜蝇等),虫情查清和防治率要达到100%。 3.2.4 病虫害防治措施及时有效。 3.3 园林绿地设施的维护 3.3.1 绿地全覆盖。 3.3.2 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3.3.3 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3.3.4 园路、广场平坦无坑洼,洁净,无垃圾、无积水积雪。 3.3.5 喷泉等设施正常开放。 3.3.6 水面洁净、无漂浮物。 3.4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 4 防护林地 4.1 树木生长良好。 4.2 树木保存率达90%以上。 4.3 病虫危害株数在10%以下。 4.4 无滥砍盗伐。 4.5 无火灾,火情、火警每区每年控制在两起以下。 4.6 绿地内无堆放垃圾残土、搭棚、侵占等。 ? 蓼河湿地公园养护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做好高新区产学研基地的养护管理工作,使景区养护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景区管理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人员管理规定 1、景区养护标段应按照合同要求配齐各类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水电工、维修人员及作业人员等。 2、养护标段人员必须恪守职责,遵守高新区及市政园林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服从管理。 3、养护标段人员必须服从市政园林处的工作安排,统一穿着公司配发的服装。 二、卫生保洁管理规定 1、景区实行全日保洁。保洁时间为:实行冬春季7:30至20:30,春秋季7:00至21:00,“两扫全保”工作制,每天7:30前及14:00前完成两次普扫,中间时间巡回捡拾保洁。 2、景区内座椅、坐凳、果皮箱等设施每天擦洗;果皮箱内垃圾要日产日清,且果皮箱内垃圾存量不得超过2/3;果皮箱周围应保持清洁,箱体应保持外观干净、无污渍。 3、景区内照明设施、水电设施、配电箱、管理房、雕塑、小品、亭廊、桥梁等公用设施每周擦洗2-3次。 4、非法“小广告”随时发现随时清理,要求清理或覆盖后保持原有风貌,颜色协调一致,不明显损伤原表面,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景区内路面、铺装等根据季节安排冲洗。夏季每天冲洗;春、秋每周2-3次;冬季可视情况或根据景区要求安排冲洗。 6、及时清除、外运枯枝落叶,禁止在景区内焚烧枯枝落叶及垃圾。 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1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 1.1.1 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按有关标准划分责任区域内道路的保洁等级,并根据道路保洁等级开展清扫保洁工作。 1.1.2 ?二级道路范围包括:1、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2、两侧商业网点、企事业单位较集中的道路;3、有固定公共线路的路段。 1.2 道路清扫保洁的质量要求 12.1清扫保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机井清洁、无沙土残积,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路沿石、果皮箱、灯杆、路牌(指示牌)广告、桥护栏、公交站亭、交通护栏等市政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积尘,无破损和“小广告”乱贴乱画的要求。 1.2.2 二级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 果皮 (片/1000M2) | 纸屑、塑膜 (片/1000M2) | 烟蒂 (个/1000M2) | 痰迹 (处/1000M2) | 污水 (M2/1000M2) | 其他 (处/1000M2) | 一级 | ≤4 | ≤4 | ≤4 | ≤4 | 无 | 无 | 二级 | ≤6 | ≤6 | ≤8 | ≤8 | ≤0.5 | ≤2 | 三级 | ≤8 | ≤10 | ≤10 | ≤10 | ≤1.5 | ≤6 |
1.2.4 一至三级道路冲洗和洒水要求 1.2.4.1 一级道路每周冲洗不少于两次,洒水每日不少于两次。 1.2.4.2 二级道路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洒水每日不少于一次。 1.2.4.3 三级道路根据情况适时进行冲洗和洒水。 1.2.3.2气温低于5℃,不进行冲洗和洒水;气温高于30℃时,适当增加洒水频次。特殊情况随时进行冲洗和洒水。 1.3 道路两侧基础设施的配置及维护 1.3.1 生活垃圾收集点应满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产生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1.3.2 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应固定,既要方便居民使用、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又要便于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 1.3.3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0米,市场等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1.3.4 生活垃圾收集点、废物箱以及周围要保持整洁、无蝇、无臭、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内装垃圾无外溢。 1.4 文明作业要求 1.4.1 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非普扫时间尽可能不使用大扫把,特殊情况除外。 1.4.2 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保洁垃圾车、电瓶车不得横向占道;保洁垃圾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 1.4.3 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且佩戴工号牌,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 1.4.4 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鸣报信号,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妨碍路人和行车安全。 2.果皮箱 2.1 果皮箱应设计美观、卫生、耐用、防雨、阻燃。 2.2 果皮箱设置应符合行业规范要求,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2.3 商业繁华区、公交候车点等人群集中区域,应增设果皮箱。 2.4 箱体干净无污渍,无残缺破损掉漆,无丢失,无乱贴乱画,周边无洒落垃圾,无翻拾垃圾。 2.5 果皮箱应随满随清,确保垃圾不外溢。 2.6 果皮箱应为分类收集果皮箱,分类果皮箱的颜色、标识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的要求,可吸烟的区域设置的果皮箱应附设烟灰缸。 2.7 果皮箱实行编号管理,应在箱体设置明显标志,注明管理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 3 环卫专用车辆 3.1 环卫专用车辆主要包括用于环卫工作的各类机扫车、洗扫车、绿化浇水车、冲洗车、摆臂车、垃圾密封车、其他垃圾运输车等。 3.2 车辆管理 3.2.1 车辆应由专人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收集保存车辆的相关资料。 3.2.2 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牌、标志清晰,手续、保险齐全。 3.2.3 建立车辆作业日记录,明确记载作业车辆、内容、时间、路线、驾驶员以及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3.2.4 实行车辆保养维修报批制度,建立车辆保养维修记录,明确记载保养维修内容、时间、费用、驾驶员;对于保养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回收旧的零部件,由部门统一处理。 3.2.5 车辆驾驶员原则上实行一人一车,统一着装,佩戴标志齐全。驾驶员临时调班或更换驾驶员应经过车辆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3.2.6 车辆应配备GPS定位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随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3.2.7 车辆作业完毕,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洗,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停放在指定区域。 3.2.8 严禁擅自使用环卫专用车辆从事其他与环卫工作无关的工作事项。 3.3 作业规范 3.3.1 车辆驾驶员应持证上岗,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法规。 3.3.2 车辆作业过程中应按规定使用提示音乐、警示标识。 3.3.3 车辆作业过程中应严格实行限速规定。其中:机扫车、洗扫车作业时速不超过8km/h;冲洗车作业时速不超过10 km/h;绿化浇水车作业时速不超过20 km/h;其他车辆遵守行驶道路限速规定。 3.3.4 车辆作业过程中,应坚持文明作业。机扫车、洗扫车行驶应避让行人,禁止逆行;绿化浇水车、冲洗车应适当调整水压,避免妨碍行人和行车安全;摆臂车、垃圾密封车、垃圾运输车行驶过程中,应避免垃圾外露、抛撒污染路面。 ?四、绿化养护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养护管理标准规范及上级有关要求进行浇水、施肥、中耕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及树木涂白等养护管理工作。 1、及时进行草坪修剪,修剪时应针对不同种类草坪决定留茬高度,剪下的草当天应清运出景区。 2、及时补播、补栽缺失的草坪,更换生长势弱及老化的草坪。 3、及时清除(更换)枯枝、死树,去除树木萌芽、萌蘖。剪下的枝叶当天应清运出景区。 4、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认真做好病虫害监测、预报,及时进行防治工作,尽力将虫口密度降到最低限度。 5、保质保量完成春季苗木调整、补植等工作,确保补植成活率。 6、及时扶正倾斜树木,确保树木美观。 五、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1、景区内损坏的路面要及时修补,损坏、倾斜、下沉的路缘石要及时整修更换。 2、景区内损坏的座椅、坐凳要及时维修,脱漆的要及时复漆。 3、景区内歪斜的果皮箱及时修整,损坏的要及时维修,脱漆的要及时复漆。 4、景区内路灯、射灯及供配电设施设备等要及时维护,确保亮灯率和用电安全。 5、景区内的供水设施应保持良好,水井、管道、阀门损坏的及时维修。 6、景区内的喷泉应能正常使用,景观效果应达到设计要求。 7、景区内的管理房等要及时进行维修和粉刷。 8、景区内的警示标牌、导引标识等应保持完好,且应规范、齐全、完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