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校区二教中央空调改造招标公告
沙河校区二教中央空调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楼中央空调安装及空调控制系统建设(二期)——沙河校区二教中央空调改造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组,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 ||
采购单位 | 电子科技大学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3日 19: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14日 09:00至2017年06月20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4单元1102)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0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868号成都艺朗酒店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58.597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彬然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电子科技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4单元11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侯彬然***-******** | ||
附件: | |||
附件1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电子科技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楼中央空调安装及空调控制系统建设(二期)——沙河校区二教中央空调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楼中央空调安装及空调控制系统建设(二期)——沙河校区二教中央空调改造
项目编号:TAHP-SC-2017-B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彬然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电子科技大学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彬然***-********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4单元11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 2项目概况: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第二教学楼于2002年建成投用,为七层框架结构(局部三层),建筑面积为12590㎡。 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4本工程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
5招标范围:教学楼内多联式空调安装及控制系统建设、空调配套电源改造、装饰装修改造等,包含本建设工程中央空调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专业资质要求: 6.1、非空调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取得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空调设备品牌制造商授权不得超过两家);6.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6.3、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4、省外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8.59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00至2017年06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4单元1102)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提供资料详见公告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868号成都艺朗酒店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用新证代替上述三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非空调设备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 注:1、以上证件、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委托书收取原件) |
2、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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