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珠江新城海心沙绿化改造及地下空间工程主体基坑支护及土方施工招标公告

广州市珠江新城海心沙绿化改造及地下空间工程主体基坑支护及土方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建设地点:位于北起珠江新城临江大道隧道第一施工段,南到广州市珠江新城海心沙岛及过江隧道。
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海心沙基坑主体工程:桩锚支护,东西宽187.907米,南北长111.400米,基坑开挖底面标高-11米,局部-20.4米。
2、临江大道北-海心沙岛段基坑工程第二期:北起第一期施工段与第二期施工段的分界线(Y=43634.394、X=27748.17),(Y=43742.997、X=27749.539)。南到临江隧道基坑与海心沙基坑的分界处(Y=43642.817、X=27611.415),(Y=43663.817、X=27611.415)。(其中含珠江航道河床(宽约60米)开挖施工)
3、对于跨越珠江段进行围堰施工,承包人在开工前应与海事、航道、水务、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相关的协调工作,办理有关手续并交纳有关费用(收费部门规定由招标人缴纳的费用除外),并按要求设置有关标志、维护航道的安全,并负责施工期间和工程完工后的河床清疏(扫床),清理完成后须经有关管理部门验收,并向业主提交验收资料。由于水上施工涉及海事局、航道局、港务局、水务局、珠江水利委员会等部门,发生的费用较大,投标人应作充分调查,所有费用应在标书中应单列并包干使用。航道占用手续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相关施工工作如需相应资质的,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将此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预计发包价:10000万元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报名条件: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临时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5年3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5 月 8 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6、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 5 月 8 日)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少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择优表见附件二) 报名期限:2008-5-7|2008-5-8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备 注: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8年 5月 7 日至8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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