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废旧件处理招标公告
宁德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废旧件处理招标公告
宁德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废旧件处理项目招标公告如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废旧件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宁德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废旧件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地点 | 主要内容 | 回收期限 |
01 | HLZB(2017)ND032号 | 宁德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废旧件处理项目 | 福宁、宁武高速公路沿线 | 宁德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废旧件处理 1)机电系统废旧件分布在福宁、宁武高速公路沿线,由中标单位自行收取装运。 2)所有废旧件的计量单位统一为吨。 | 中标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对沿线机电系统废旧件的回收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回收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必须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高投标价中标法。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址: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元整 ;
5.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2*****040017990。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HLZB(2017)ND032号”或“高速公路废旧件处理”,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7月07日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6.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6.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时未一并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必须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报价最低限价
宁德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废旧件处理项目最低限价:1200元/吨作为最低限价(报价包含福宁高速公路沿线所有废旧件的回收、搬运、过磅等完成本回收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最高者中标,低于最低限价按废标处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路1号高速监控大楼
电 话: ****-*******
联 系 人: 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801室
电 话:****-*******
联系人:翁女士
10.监督部门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路1号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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