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河西堡镇兴盛家园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 A 区工程室外配套
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昌县河西堡镇兴盛家园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 A 区工程室外配套设施工
程建设方案已由金发改〔2015〕143 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棚户区补助资金和永昌县河西
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永昌河西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河西堡镇金昌路以西,规划玉河路以北,昌河路以南,永昌路以
东。
2、建设规模及内容:配套建设给水管网 3400 米,排水管网 3400 米,供热管网 1700
米,敷设电缆 1800 米,绿化面积 2500 平方米,道路硬化 6496 平方米(766 米×6 米,
475 米×4 米)。
3、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0 月 16 日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二、资金来源: 棚户区补助资金和永昌县河西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三、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市政公
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考核 B 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安全负责人
考核证为 C 证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
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
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省外企业需提交《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省内企业需
提交《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
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17 年 6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在金昌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jcggzy.com)上注册并到
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登陆金昌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进入“投标人”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
台投标人使用说明”详细阅读操作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4 日 0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