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消防大队营区地面改造项目(室外硬化、绿化配套)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JLJL-2017-0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白县消防大队营区地面改造项目(室外硬化、绿化配套)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2016】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地面改造3774㎡;大理石地面200㎡,升旗台1处,宣传牌2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长白县;
2.4计划工期:2017年7月12 日-2017年9月9日,总工期60天。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岳阳富苑822室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企业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5日 9 时00分,地点为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东侧—鸭绿江大街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当年工程最低质量成本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两江村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岳阳富苑822室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
155*****3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白县消防大队营区地面改造项目(室外硬化、绿化配套)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2016】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地面改造3774㎡;大理石地面200㎡,升旗台1处,宣传牌2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长白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岳阳富苑822室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企业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5日 9 时00分,地点为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东侧—鸭绿江大街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当年工程最低质量成本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两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