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美丽乡村共建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关于2017年美丽乡村共建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关于2017年美丽乡村共建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E****************)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关于2017年美丽乡村共建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2017】125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现委托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民和县 | ||||||||||||||||
(2)招标内容: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景观节点等建设项目。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E****************001008 | 监理二标段 | 建筑 | 开始日期:2017年07月17日 结束日期:2018年07月16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持以下有效资料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资质等级证书,(5)备案手续,(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报名。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一号会议室。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 | ||||||||||||||||
■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民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民和县住建局二楼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西写字楼7层10701室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 系 人: | 孟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8*****290 | 联系电话: | ******* | |||||||||||||
2017年06月14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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