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漈镇同垟村民委员会文化中心(避灾点)工程招标公告
百丈漈镇同垟村民委员会文化中心(避灾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成县百丈漈镇同垟村民委员会文化中心(避灾点),项目已由百政【2017】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文成县百丈漈镇同垟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文成县百丈漈镇同垟村,招标范围:本工程工作内容为:主体浇捣砌筑、墙面及天棚抹灰等,工程量结算按实调整;建筑占地面积156.47m2,其中新建占地面积779.48m2,建筑主体为5层砖混结构。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预算价为:预算价655998元,经商定下浮8%,发包价为603518元整(大写:陆拾万零叁仟伍佰壹拾捌),工期要求:7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为文政发〔2016〕95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文成县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内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czbtb.com)小额建设项目栏内的招标公告中,于2017年 6月14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预算书、施工电子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同时缴纳费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 月19 日 14 时30分整,地点为文成县百丈漈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开标截止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现金壹万元应密封包装,中标单位现金缴纳)封套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成县百丈漈镇同垟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联 系 人:林光海
联系电话:661860联系电话:139*****770(680770)
地 址:文成县百丈漈镇同垟村地 址:文成县体育场路阳光大楼203室
2017年 6月14日
标签: 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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