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流减河右堤团泊新城段堤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独流减河右堤团泊新城段堤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独流减河右堤团泊新城段堤顶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经天津市水利局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广泽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团泊新城位于静海县境内,以团泊水库为界分为东西两区,是我市规划建设的11个新城之一。独流减河从进洪闸起经静海、西青、大港、塘沽止于工农兵防潮闸,全长67km,它担负着宣泄大清河洪水入海、保卫天津市区防洪安全的重要任务,河道行洪能力为3600m3/s。其左堤为天津市南部重要防洪屏障,堤顶高程高于右堤顶高程1.5m。
本次招标范围为独流减河右堤团泊新城段堤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工程主要包括复堤、穿堤建筑物改建、堤顶沥青混凝土路面等。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独流减河右堤团泊新城段堤顶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编号:DLJHYD/HT-2008-01。
二、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三、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6月13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08年12月15日。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三年(2005~2007)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以上资格要求。
五、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08年5月9日16:0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信息服务费
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400元(现金)。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交纳信息服务费。
八、购买招标文件
1)已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施工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8年5月12日~2008年5月1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代理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2)未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注册的施工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8年5月12日~2008年5月1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代理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
十、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08年5月17日10:00(北京时间)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广泽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3楼)。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08年6月3日9:30(北京时间)。

招标人:天津广泽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3楼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1号楼底商二层2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址:http://www.tsjj.com.cn
联 系 人:赵玉亭
电话:***-********转8149
传真:***-********

2008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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