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福州市台江区第三中心小学的福州市台江区第三中心小学综合楼多功能活动厅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改委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包括 福州市台江区第三中心小学综合楼多功能活动厅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本项目装修面积约1055平方米,本次招标的范围为该项目的室内装修施工,招标人定的发包价为967675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49号;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4. 总工期 92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自筹。
3.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年检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办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K值取值为 9 %,预算价为
*******元,发包价为967675元。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3.2.1. 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须通过年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年检合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并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3.2.3. 按照福建省建设厅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或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管理工作班子人员进入“违规违法档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按废标处理;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2.4.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和第8章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出售时间为2008年5月 6日至2008年5月 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清单及控制价)每份人民币1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光盘)每份售价人民币50元;招标图纸每套200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和招标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 19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均须原件核验)到场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及抽签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及抽签程序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第三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6层,邮编:350001
联系人:侍 平 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