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海南东方40MWp现代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神华海南东方40MWp现代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海南东方40MWp现代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招标人为神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场地临近昌化江,西距G98海南环线高速公路直线距离5km,北距牙炮村直线距离约1.3km,西南距大田镇约9km,东北距昌江县城直线距离约15km,西南距东方市约33km,距省会海口市约200km,交通便利。

项目总规划用地1109亩,建设现代热带农业基地,在土地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建设基于种植业的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分为:标准化育苗中心、智能设施大棚蔬菜生产区、智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区、“农光互补”热带特色作物生产区、产业园综合管理服务区等五个功能区。

本项目光伏规划容量为100MW,本期建设40MW,本期光伏系统选用单块组件的容量为290Wp单晶硅组件,在农业生产有透光性需求的地方,采用双玻组件。光伏电站20年平均年发电量为49728.378MWh。25年平均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08h。

项目所在场区地势平坦,适合采用集中式逆变器,本项目单元容量按2.5MW级考虑,共设置17个发电单元。其中14个2.5MWp级逆变升压单元、2个1.25 MWp级逆变升压单元和1个1 MWp级逆变升压单元,2.5MWp级逆变升压单元内配置4台630KW逆变器和一台2500KVA组合式升压变、1.25MWp级逆变升压单元内配置2台630KW逆变器和一台1250KVA组合式升压变、1MWp级逆变升压单元内配置2台500KW逆变器和一台1000KVA组合式升压变(欧变),将光伏方阵输出的直流电压逆变升压至交流35KV输出。光伏系统通过2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35kV母线侧。本项目拟采用1回路110kV线路接入离项目所在地约20km的220kV鹅毛岭变电站。

招标范围:

一、神华海南东方40MWp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神华海南东方4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调试直至最后一台逆变器240小时试运行通过的全过程(包括外委单项工程、五通一平及工程过程中的变更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委托)厂区全部设备包含支架、组件、逆变器、箱变、汇流箱等安装、支架基础、升压站(升压站及送出系统电压等级均为110kV)的建筑安装、调试、集电线路、场内检修道路、进场道路、对端变电站设备安装调试等监理工作。

二、农业设施建设工程:场地平整及场内外交通道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站区监控系统、辅助及临时工程;设备调试工作;配合第三方质量监测;原生态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施工后临时用地的原生态恢复等监理工作。

三、送电线路工程的监理工作:本项目拟采用1回路110kV线路接入离项目所在地约20km的220kV鹅毛岭变电站。

四、质保期内,配合达标投产、创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服务周期: 13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8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5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公司成立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之前,注册资金在500万(含)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监理单位的资质范围应与风电场或光伏电站监理工作内容、范围相一致。监理单位不得超越资质中规定的承包范围承担项目。

(4)2014年1月1日至今监理单位应有不少于三个(含)以上火电、风电(或光伏电站)项目已运行的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证明为准,所列业绩表无效)。

(5)项目总监须持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电力相关专业),不得监理其他工程。监理项目部主要岗位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已经注册成功的不必重复注册。

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 2017 年6 月5日至2017 年 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3)购标途径:仅接受网上申请购标,方法如下:

(1) 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

购标咨询电话:***-********、电子邮件:e*******@shenhua.cc;现场咨询: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售标大厅。

(2) 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售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系统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咨询电话:***-********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仅接受现金和投标人电子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7 119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四层第三开标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 王振宇 代银龙

邮箱:wangzhenyu@shenhua.cc、 daiyinlong@163.com

电话:***-******** ***-********

传真: ***-********

招 标 人:神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

邮 编:572600

联 系 人:孙剑

电 话:186*****949

电子邮件: ********26@qq.com">********26@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光伏发电 设施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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