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招标公告
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宣恩县万寨乡卫生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宣恩县万寨乡卫生院,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宣恩县万寨乡卫生院的委托现就“宣恩县万寨乡卫生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编号:XETXZB2017-030
2.2采购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年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期限 | 项目总预算金额约 | 资金来源 |
包一 | 医用红外激光胶片(DR) | 7.55万元 | 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两年按需配送 | 138.13万元 | 单位自筹 |
包二 | 检验试剂及耗材 | 28.94万元 | |||
包三 | 消毒耗材 | 4.11万元 | |||
包四 | 医用器械 | 13.06万元 | |||
包五 | 医用棉质类、普通类、输液类耗材 | 15.38万元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3.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医用器械及耗材的经营企业其经营范围包括Ⅱ、Ⅲ类医用器械及医用耗材;投标检验试剂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体外诊断试剂;按药品管理的试剂品种还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投标消毒材料类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提供依法取得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4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要求与仪器匹配的试剂必须在我院在用设备上无障碍使用,有推荐品牌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不得低于推荐品牌质量。各包均自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各包整体性投标。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三年)。
3.8供应商必须有同类项目经营的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要求需提供的资料等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91号四楼(人力资源市场对面)购买采购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91号(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1100.00元由各包号中标人按比例支付,此费用已包含在招标控制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恩县万寨乡卫生院
地址:宣恩县万寨乡集镇
联系人:杨宇
电话:139*****217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91号四楼(人力资源市场对面)
联系人:叶仙
邮 编: 445500
电话:153*****90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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